关于8月份工资扣发项的说明
全院教职员工:
根据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豫直房资[2009]9号文件要求,新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从2009年元月份开始执行,我院教职工8月份工资明细中的“其他扣1”项为补缴1月—7月份公积金差额。新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和补扣金额已发布到学院财务处网站工资查询系统里,请教职员工自行查阅。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财务处
二OO九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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