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学生处党支部要明确专人,加强对组织关系暂留学校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1)对不能按照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的毕业生党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者,均被视为自行脱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加强对暂留组织关系毕业生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教育、管理。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季度评议,预备期满前要提醒其及时递交转正申请,所在党支部可依据本人思想汇报、工作小结、有关单位党组织(街道、临时工作单位等)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以及对该同志的了解等,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并通知其按时参加支部大会,履行转正手续;(3)妥善保管暂留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的有关档案材料。如发现毕业生党员有关档案材料丢失或未按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等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