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2005年选调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简章
根据全省组织工作会议和有关规定精神,我市决定:2005年选调30名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应是2005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
二、 选调条件
选调条件如下: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积极进取、奋力拼搏的良好精神风貌;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遵纪守法,表现优秀,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工作;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有较高的文字水平、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3、因犯错误还在接受审查的;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 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要填写《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可从驻马店干部教育网Http://zmdgj.nease.net和驻马店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zmdbys.com下载),由学校组织部门和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于2005年3月31日前带《登记表》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5张直接到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青年干部科(河南省驻马店市解放路中段市委办公楼二楼东238房间)报名,缴纳考务费80元;也可先把《登记表》、照片寄至河南省驻马店市委组织部青年干部科(邮编463000、咨询电话0396—2916843),考试时再补办有关手续,缴纳考务费。
四、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市选调生招录小组统一组织招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择优录用。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月上旬组织笔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安排使用
被录用的选调生具有公务员身份。分配到乡(镇)工作的本科毕业生,档案由所在县(区)委组织部管理。在乡(镇)工作的前3年,工资关系放在县(区)委组织部,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享受当地行政机关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县(区)财政负担。3年后,工资关系转入所在工作单位;在前3年期间,若有调出该县(区)工作的、或走上乡科级以上领导岗位的、或被调整出选调生名单的人员,工资关系转入新的工作单位。
本科毕业的选调生在乡(镇)工作满1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的,一般担任乡(镇)长助理,享受副科级待遇,对表现优秀、适合做乡(镇)领导工作的,及时提拔担任乡(镇)党政副职。硕士选调生分配到乡(镇)工作,是中共党员的直接安排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直接安排担任副乡(镇)长,均享受正科级待遇;工作满3年后,对表现优秀的,及时提拔担任乡(镇)党政正职。对工作满1年以上、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过组织考察,可直接补充到县以上党政机关。
咨询电话:0396—2916843
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
驻马店市人事局
驻马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驻马店市财政局
200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