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采购行为,保障学院工作有序进行,依据《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9月27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如下:
自2017年起,各部门大型维修、装修;实验室、实训室、机房设备采购等需招标项目,于每年5月1日或10月1日前通过学院OA系统报总务处。日常办公、教学所需计算机、服务器、打印机、扫描仪、摄像器材、办公家具等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属于协议供货的产品,于每年4月1日或10月1日前通过学院OA系统报总务处,由学院按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规定进行统一集中采购。其它时间不予办理,请各部门积极配合,以免影响正常工作进行。
2016年下半年项目及采购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
总 务 处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