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教学科研、训练竞赛、重要任务、社会服务和部分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院登封校区场地空闲期间使用权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信誉好的公司及个人参加项目谈判。
1.项目名称: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登封校区场地空闲期间使用权
场地清单:
序号 |
场 地 |
数 量 |
参考面积 |
费用占比 |
1 |
大综合训练馆 |
1个 |
2400 M2 |
10% |
2 |
小综合训练馆 |
1个 |
1500 M2 |
2% |
3 |
室外网球场 |
3块 |
3000 M2 |
3% |
4 |
室外篮球场 |
6块 |
5000 M2 |
10% |
5 |
人工草皮足球场 |
1个 |
7000 M2 |
10% |
6 |
力量训练房 |
1个 |
300 M2 |
2% |
7 |
艺体房 |
1个 |
150 M2 |
3% |
8 |
冰雪项目馆(第二层) |
1个 |
4000 M2 |
10% |
9 |
报告厅 |
1个 |
200M2 |
5% |
10 |
空余教室及宿舍 |
|
不固定 |
20% |
11 |
田径场(含足球场) |
1块 |
23200M2 |
25% |
基础价: |
200万元 |
|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编号:郑体竞谈采购[2019]48号
四、项目地址: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登封校区
五、场地空闲期间使用权使用期限:场地闲期间使用权协议每年一签,信誉好可续签次年场地闲期间使用权协议并递增场地费10%。场地使用权协议最长签订三年。
六、场地付款方式:至签订合同十日内交付50%的场地使用费,签订合同半年内交付剩余50%的场地费用。经营期间如遇校区建设需要或政策规定要求收回招租场地时,成交人应无条件终止协议,院方不负责补偿任何费用。
七、竞谈参与资格:
(一)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均可参与项目竞谈,不接受自然人参与项目竞谈。
(二)投标人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标人经营项目与所投标段相符,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营业执照为准);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有关谈判的规定;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费用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场地使用要求;
7. 有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合同;
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八、获取谈判文件:有意参与项目谈判者请于2019年8月6日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前来我院综合训练馆三楼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报名。谈判文件资料费每份300元,无论谈判结果与否,均不予退还。
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时需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谈判时,须提供以上所有证照的原件,以备核对)。
九、保证金及要求
1.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
2.缴纳方式:转账或汇款,应于谈判前转入制定账户:
(1)开户名: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2)银行账号:41001523033059999999
(3)开户行:建行郑州长兴路支行
十、谈判时间及方法:
1.时间为2019年8月7日下午3:00;
2.谈判方法:谈判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主持,对所有参与谈判人员的竞谈响应文件进行审评。
3、评标原则
3.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待所有谈判参与人。
3.2.执行竞谈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院国资办 韦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631075
联系地点: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综合馆三楼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3631566(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