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发文公布了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我院1个班级、1位教师、1位学生获得表彰。
12月2日,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表彰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豫教思政〔2015〕177号)。文件指出,2014年以来,在以“创建文明学校、创建文明班级、争当文明教师、争当文明学生”为载体的教育系统“两创两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把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向深入,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对101所学校、200个班级、300名教师、500名学生等予以表彰。
我院体育教育系2012级体教3班(班主任:李硕)被评为“河南省2015年度文明班级”,体育旅游与外语系尹昊同志被评为“河南省2015年度文明教师”,运动训练系2011级运训7班刘聪被评为“河南省2015年度文明学生”。